哲别(Djebe),骑军大将,也受过同样的遭遇,他是以蒙古人的俘虏身份出来的。他曾被判处死刑;可是,在未就刑之前,成吉思汗给他一次表现能力的机会。在这次决斗中,成吉思汗将自己所骑的白马供他使用。在决斗时,哲别表现非常出色,但损坏了成吉思汗的战马。然而,他却得到了赦免,且破格得到升擢。他第一次的胜仗,曾使他有机会表示其感激君主之豁达大度的心意。哲别不但并吞了一个新王国,且将其在当地收罗的精良白马一万匹,连同捷音献与君王。
成吉思汗,以其公正与恩惠,得到了各将领绝对服从。他废除了亚细亚古代传下的习惯,不把败军之将不问情由地处以死刑;在另一方面,那些拥有军队的人们,像国王似的统治着边远的省份,而可听凭大可汗的使者来逮捕,无抵抗地受其杖责,甚至于引颈就戮。
军法是很严峻的。不仅叛变者和临阵脱逃者要判处死刑,而未奉命令而迳行放火者,容纵俘虏者,窃取同伴的马匹或其战利品者,都要处以死刑。
在作战时,军队的食粮须取资于敌人。恰是这种习惯,使蒙古军成为相当可怖的人,且鼓起他们的进攻意志,使之达到最高的限度。然而,按军律的规定,战利器应当交出来,而且要等到打完仗后,才许不分等级不计尊卑由官长进行分配。因此,军队的动作力量不至因士兵的贪婪而陷于萎蘼之地。
成吉思汗的军队起初以骑兵组成。到后来,才加上步、炮、工各兵种,这些队伍多数以汉地与波斯的俘虏人员构成的。阵法是以匈奴人从前已经用过的三方面组织法为基础,将它分为中央、右翼与左翼。这些古式的军事名词深入到乌拉、阿尔泰系各游牧民族的生活里,循至国家的组织和地理的命名里都有这些名词存在。满洲的居民还被名为“左方人”,而高加索的某一游牧部落,则以左、右、中央等名词来表示方向。
在蒙古的军事策略中,诈术与伪逃有着重大的作用。如果在初次进攻中,他们不能撼动敌人,军队立即向后退却,不任其作流血的肉搏。中军诱引来追的敌军,两翼的轻捷军队离开阵地,他们的行动是那么迅速,因使敌人失掉任何接触,而且不知从什么地方可以找到蒙古军的主力。而蒙古军的主力,迅速地漫山遍野拥来,突袭敌军的侧面。如若敌军虽然遭到包围,但还须冒重大的损失才能把它打败,则蒙古军会让出一条出道给他们——可能的话,则在事先选定一个不利敌军的地方——且让他们稍为向前进,使之放弃了原有的阵势并疏忽了必要的掩护。然后蒙古军队以其闪电般的优势追上并突袭敌军。有的时候,他们故意将掠获物及自己的辎重留在后面,借此能更容易地进迫敌人。蒙古军队一般采取速战速决的战略,类似后来的“闪电战”,经常让敌人迅雷不及掩耳,其法是使全阵颠倒,而以快速而精准的行动执行之。执行动作之后,一翼军队力量减弱且离开原阵地,同时,另一翼则力量增加而奋力拥至敌军正面。
一旦取得了一定的优势,他们立即利用其进军迅速的优点:切断敌人的粮道,隔绝要塞与阵地军队。然后,他们便执行迅捷的进攻与派遣探察的巡逻队。
在人数上,成吉思汗的军队几乎历来是低于敌人的。他的战略必需居于优势,而且尽力避免军队遭受损失。围城工作是特别费时费人马的;所以他们越来越利用当地非战斗的人民,在攻城时候,将他们驱赶在前面。
成吉思汗在每次战役前都先经过周密的筹划布置,甚至于极小的细节都要反复措置。像战败者后来这样描述成吉思汗的军队说:“不可胜数的野蛮人的无秩序的袭击。”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认识。成吉思汗每到一个地方,首先搜集有关敌人在内政上和军事的弱点的情报,继而根据这些来自各方面的情报进行精密计划,然后开始执行。成吉思汗先是派遣使者前往敌人的阵营,要求对方和平屈服。如果对方愿意和平屈服,对方便须按其所有纳出十分之一,人口也包括在那里面。还必当供给后勤部队、道路、要塞以及军械来源的实况,以及人质,熟悉地图的头目,最后还须接受蒙古戍兵驻扎在若干军事地点。
如果对方拒绝投降,则战时的法律勒令将敌人全部破毁。到那时候,如果他们认为普通人民有自动反抗的嫌疑的话,他们甚至全部予以歼灭。城市被毁平了,田野被洗荡了。因为他们自己人数较少,蒙古人不能听任在其后方有富庶土地存在,不能冒着叛变情事的危险。成吉思汗告诫他的将领说:“和受武力威服的敌人,不能得到真正的和平。”世界是广大的,而他呢?却没有费二次工夫来戡定一个地方的时间。他不是基于残狠而杀人的。他只顾着达到自己的目标,即宰制世界所必需的手段。
有若干要素,即中古时代倾人家国的发明,先使蒙古军队占了极大的优势:驿站路线与情报机关的运用,其迅速与安稳非常惊人;不领军饷的平民军队,按照强制服役的原则而编入队伍,也是只有所得而毫无所失的;因为军队的给养唯有取资于战利品这一事实,军队的进取精神始终维持着;因为使用最上乘的马力而且将辎重减至最低限度,军队的动作极其迅捷;军队的器械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要经过规定与监督;最后是那一种无与伦比的斗争精神与集体行动的精神,为维持这种精神,个人失掉一切地位,而纪律则操纵一切,而且每个人不曾考虑到无目标的英雄主义,也不考虑个人的恐怖或疑虑。在上述种种优点之外,我们还须加上蒙古人的战略战术,那种战略,在与旧世界的陈旧技术相映之下,实抓住了每个未见未闻的要点,且其使用匈奴人的古代弓箭也能如汉人使用新式的火器一样威猛。
在欧洲,过了好几世纪后,人们才知道蒙古人作战的若干教练与规条的优点。
在一二○六年的斡难河源大会中,成吉思汗颁布了一篇法令;从这个时候起,在百余年中,这篇法令施行于亚细亚全部及欧罗巴之一部。它的名字为“札撒克”(Iassa),即集训诫、命令、判决而成的。
人类自愿受最复杂最奇异的法典所箝制。僧侣、哲学家、社会学家,个个都将其脑中最庞杂的产物放到那里面。迷信、乌托邦思想、专制主义以及贪利思想,个个都曾企图以明文建立与实现其本身的权力。然而,向来没有一个独裁者的刚强意志,能像在札撒克里得到那么伟大的表现,以定立最高民族主义的计划。
札撒克是一个其实行结果必当征服世界的计划。同时,它又是悬在这个被征服的世界之上的利剑。即如摩西十诫,欲在人间建立上帝的王国,而与札撒克的口气相形之下,也要黯然失色了。因为,在札撒克里,以全球大帝的军队来代表的死刑——咄咄逼人而又是无可逃脱的——却是站在每条法律裁定的后面。而许多整个的民族,触犯了法律——往往是在不自觉中——就要听从蒙古利剑的惩处了。
成吉思汗,这个立法者并不需要解释其所携来的新伦理的理由。他的民族的至高无上权,必须藉札撒克而得到,就是其充分的理由了。而他呢,独裁之人,是以他民族的意志与精神投附于他个人身上。所以,他可以说:我要!而且说:你们应该!所以,对他的决定不得用上诉来反对,而每有犯法便是该死的罪恶,就应立刻受利剑的诛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