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任务。一方面,维持着妇女作为德国生儿育女的肚子,不触动父权制;另一方面,拼命地歪曲发生在青年男人们日常生活之中的、美妙而又热烈的特殊友谊。问题的困难是,仅凭思想禁令很难挽救日益衰微的异性恋。还存在另外一些措施,如一些妇女奉帝国之命,在可怕的“造婴厂”中,等待怀孕,这些制造婴儿的工厂里,关押着很多“雅利安”种波兰女人。那儿也为强壮且好色的党卫军保留着泄欲的场所,在女人易受孕期间他们光顾那里。 [49] 但在此期间,也有些忠于希特勒的男人仍旧顽固地 在一起生活。这些青年尽管加入到团队之中,仍然喜欢冒着风险,过男性之间的友谊和爱情生活。因此,应该使德国年轻人怀中都抱着女孩子,希望他们这种临时爱情结出果实。这是思想非常肮脏的异性相爱。这样的性关系仅仅是为帝国服务的一种工具而已。
美国历史学家理查特•普兰特确信,希姆莱对同性恋问题的关注,远胜于纳粹的其他问题:“当希特勒意欲征服欧洲并同时‘解决"犹太人问题时,希姆莱萦绕在心头的却是优生学幽灵和德国人的纯化问题。他想送给世界一个新的高贵品种,一个高级种族。” [50] 理查特•普兰特认为,希姆莱的同性恋情结源于他有一个信念,他认为同性恋者具有某些优良的、但也是令人担忧的品质。比如男人间相互认知、相互了解的品质。同性恋行为应该全面追查,从修道院到青年旅馆,从集中营到私家花园和公园,直到纳粹组织内部的人。
希姆莱痛恨同性恋,对他家庭内部的人也毫不容情。一个专给希特勒写传记的作家约翰•托兰回忆道:“希姆莱有时很难拒绝别人对他的善意帮助,如果这种帮助合情合理并且以圆滑巧妙的手腕向他提出。……但他的荣誉感使他禁止别人对他的亲属太宽容。当他的侄子,一个党卫军的军官被控搞同性恋时,他立马签署一道命令,将其遣送惩戒营。这个年轻人在关押期间积习不改,重犯同性恋老毛病。他叔叔下令枪毙他。一位党卫军的法官罗尔夫•韦塞尔主张赦免,遭到希姆莱的拒绝,他说:‘我不愿意人们说我对自己的侄子处理宽大。"此事报到希特勒那里,在元首的干预下,最后撤销了希姆莱下的死刑命令。” [51]
应该把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告知老百姓。其实早在1928年5月14日,即“血腥之夜”发生前6年,在党卫军的报纸上就明确地提出警告:“无论何人,只要他搞同性恋,或者想搞同性恋,都是我们的敌人。” [52] 可惜这一警告没能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