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31年以来,布兰德的积极分子就已经对这种难以理解的形势感到失望:“值此罗姆事件的机会,德国公众的眼睛将睁得大大的,因为我们战斗中最危险的敌人常常是同性恋者他们自己,他们有意识地通过虚伪和谎言,一次又一次地葬送我们通过斗争和工作获得的道德方面的一切成就。” [93] 人们又重新开始利用同性恋来使对手威信扫地 [94] ,仇恨也时有发生。在一本专为青少年写的书中,人们可以读到以下内容:“有一些身着长裤、人们称之为男人的家伙,他们非常卑鄙无耻,常常把自己伪装起来,专门勾引天真的男童。这些家伙一般都长得很帅气,风度翩翩,对人和气,颇有绅士风度。但是,他们是些披着羊皮的狼……千万不要同这些家伙混在一起,因为他们随时都想着教你手淫或教你干更肮脏的事情……当他们说出第一句非礼的话、做出第一个不正常动作的时候,就揍他们,狠狠地揍,给他们留下终生难忘的伤痕,不要害怕,他们都是些胆小怕事的懦夫。” [95] 故技重演,就像对待国会纵火案的罪犯冯•德尔•卢贝一样,“阴谋分子”加同性恋这张牌又起作用了。这种手法肯定会取得成功,只要这个制度露出它的真正的罪恶面目,同性恋和纳粹主义之间这种复杂关系就不会消失。人们说它掩盖了同性恋的真正命运。 [96]
在法国, Le Temps报在1934年7月2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中,赞扬由于这次政治事件而加强了“175”条款,赞扬这是一个聪明的创造,说它挫败了“意欲建立一个由不健全人物构成的制度的企图”。但第二天发行的该报却相反地替“血腥之夜”的行为感到惋惜,说它像许多其他行动一样,虽然实现了屠杀的目的,但为时太晚了。
关于“血腥之夜”,历史学家科斯科维奇写道:“它标志着在整个新闻界,一场贬损、丑化同性恋的运动已经开始,它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倍尔。这次运动不仅仅在同性恋者中间散布恐怖气氛,它还帮助纳粹分子开始实行他们操纵大众舆论的策略,此策略在他们后来实施种族主义和排犹计划中非常有用。……因为它是依靠存在于人民群众心中的偏见为基础 的,作为‘血腥之夜"行动借口的反同性恋思想意识,毫无疑问有利于巩固周围公众的支持。正是这种支持态度,才促使纳粹分子敢于想象,他们将来可以在同样的条件之下,再次借助大规模杀人来达到目的。” [97]
1938年11月9日至10日发生的“砸玻璃之夜”行动,事实上是受到其前辈的影响的。这两次屠杀之间的第一个相似之处,在于他们都是对人民的偏见进行了罪恶的利用。历史学家绍尔•弗里德兰德写道:“大战前对犹太人迫害的历史,‘砸玻璃之夜"的虐犹暴行是一个决定性的转折。” [98] 包含在此次策略中的复仇者的面目是一样的,部署打击的范围很广:在德国全境,267座教堂被毁, 7 500个犹太人的企业和商店遭到洗劫。戈倍尔大喜过望。他在日记中写道:“游行的人们一波一波地走过。人们高声呼喊。这一次犹太人不得不尝尝群众愤怒的滋味。这是正义的胜利。……我回到饭店,窗外是五彩缤纷的焰火。犹太教堂还在燃烧,人们只是看到大火波及邻家的建筑时,才将其扑灭。元首立即下令逮捕2万到3万名犹太人。人民的愤怒终于爆发,应当让其自由宣泄。”[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