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营里的“性生活”
对同性恋行为的谴责和禁止,哪怕在集中营内部也是明白无误的。同性恋者根本就是一些社会渣滓。人人都习以为常地对他们表示仇恨,丝毫不觉得有何不妥。对此,有一个德国人可以作证。此人1938年3月20日被捕,原因是非法赴布拉格去会朋友。他被迫在认罪书上签字,在监狱中关了三年半以后,于1941年送往布痕瓦尔德集中营。他回忆道:“我到达那里后第一个印象是:到处都是死尸,就像人们扔在门外的破口袋。另外, 当天晚上,一个同性恋青年上吊了,身体在横梁上晃来晃去,所有人都照常吃饭睡觉,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37]
大家都生活在集中营里,人人都想要活着出去。这种明显的蔑视,显示着向同性恋行为做斗争。被囚犯人是绝对禁止同女人来往的。乡村妓院是给前方打仗的战士留着的。此外,有些同性恋者对同女人发生性关系非常反感,这也是对他们是否“治愈”的考验。晚上从女犯人营房中发出的叫喊声,那是担任监工的犯人头头和党卫队队员在奸污她们。
男犯人们在非常拥挤的空间里共处,这表明潜在的同性恋威胁。随着粉红色三角在营房中出现,这种威胁更加严重起来。也使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最高长官鲁多夫•赫斯忧心忡忡。他认为,要想知道集中营里同性恋者集中住在一起好呢,还是把他分散在不同营里更为妥当,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因为既要惩罚任何一点性欲的表现,又要避免隐蔽的互相关系的发生。赫斯束手无策:“同性恋者的到来,给管理工作带来严重问题,最好让他们分散在各个不同的营区。但所有营区的报告表明,同性恋关系在囚犯之间早已建立起来。我们采取严惩手段,但收效甚微。恶习在营中迅速蔓延开来。” [38] 每个集中营都想用自己的方式解决这一难题。同性恋者的集中管理,需要特殊监督方法。海因茨•黑格尔回忆道:“弗洛森堡之后是萨克森豪森。那里的同性恋营区有大约200名囚犯,灯火通宵燃烧着,我们必须把双手明显地放在被子上面。几乎每天晚上都有数次检查。双手放在被子下面的人被抓住后,要脱光衣服由党卫队队员在他身上泼几桶水。这种处罚的结果,至少让当事人染上肺炎。这一办法在所有同性恋营房中是严格执行的。”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