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色三角(2)

正如普里莫•莱维(Primo Levi)所描写,他们是“没名没姓的一个群体,人员在不断更新,方式总是老一套。这些无名的人,他们身上所有的光辉均熄灭,他们默默地走着,劳碌着。他们的一切都被淘空,他们已经麻木,感觉不出所受的痛苦。人们很难把他们称为活人。人们也不能说他们已经死亡,他们不怕死亡。因为他们已经没法弄清楚,什么是死亡。他们总是在我的脑海中显现,没有面孔。假如我能够通过一个形象来概括我们时代所有苦难的话,我将选择这个我脑海中最熟悉的形象: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低着头,弯着腰,脸上和眼睛没有丝毫思想的痕迹” [4] 。在这个人间地狱的描写之外,还应补充一些与语言相关的问题:“试想想,某个人,他面对要将他送进焚尸炉时他听不懂,因而也不理解的命令,该有多么害怕。在集中营里,一下子建立起一些能够互相理解的人聚集在一起的集体。” [5]

这些人的共同命运在铁丝网的后面被捆绑在一起,但他们的身份并不容易辨认出来。一个便于辨认的特殊标记很有必要。让•维格勒写道:“囚犯们条纹布的囚衣上面,都缝有三角形或星形的标记。这是纳粹需要并建立的种族和社会等级的标志。每一个在集中营或死亡营里的犯人都肯定是要死的。饿死、累死、病死,担当药物试验品而死、刑具折磨死或快速处决,还有关到毒气室里毒死。”

拘留营和集中营的犯人衣服上的标记是一点一点地改进并逐渐形成的。历史学家沃尔夫冈•索夫斯基写道:“随着集中营的重新组织,党卫军于1936年引进了一种分类制度,即把犯人按性质分成若干小组。在上衣胸前的左边和长裤的左裤腿上,在犯人序号旁边,缝一个有颜色的三角形标记。……政治犯是营中的第一类,他们最初是没有特殊标记的。直到1937年,才给他们缝上了红三角。”他进一步写道:“对于社会阶级角色,决定性因素是分类方法:按不同颜色、不同三角形和其他区分标志分类。” [6]

“刑事犯”是绿色三角;不适应社会生活者,黑色;同性恋 者,粉红色;流亡者,蓝色;茨冈人先是棕色后改为黑色。犹太人的标志是六角星。外国人,他们经常被划到政治犯一类,在原来的红三角之上,叠印上他们各自国家的符号,法国人印“F”,波兰人印“P”,西班牙人印“S”。那些陪伴犯人的被囚者,在其三角标志的顶尖之上,印上一个黑点作为标志。“夜与雾”队伍的犯人以红色宽带作为标志。他们背上有一个十字架标记,左右两边各标有两个大写字母NN(德文Nacht Nebel的第一个字母),在他们长裤的裤腿上,也有同样的大写字母。至于那些早就被怀疑会逃跑的人,纳粹在他们的前胸和后背,都画上红、白两色的靶心样标志,这样一来,可疑人群中稍有动作,党卫队很容易找准目标射击,就像人们在庙会和集市的小摊上练习射击一样。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