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和奥地利的女同性恋的命运
正如德国历史学家克劳迪娅•肖普曼在1991年的一份报告中表明的,第三帝国对女同性恋的迫害,是一个很少有人研究的领域。 [114] “175”条款就没有提到妇女。杰勒德•科斯科维奇说:“这一疏漏并不意味着她们的自由。它正好说明在男人统治下的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在妇女被排斥在劳动市场和公共领域之外的情况下,女人所处的地位。” [115] 当德国的妇女运动头几声号角响起的时候,“经济上不能独立的妇女还处在被父亲和丈夫的奴役之下,她们被幽闭在家务劳动和生儿育女的环境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同性恋欲望,也根本引不起傲慢的立法官员们的注意”。有很多女同性恋参加的德国妇女运动,20世纪初就已初露 端倪,但直到1911—1912年才活跃起来。德国议会当时冒险地、但也是徒劳无益地想将“175”条款的范围扩大,把女同性恋也包括进去。 [116]
晚些时候,1935年,德国司法部刑罚法典委员会在一份分析报告中指出:“关于同性恋男人,他们的精力已经耗尽,一般来说,他们已经不能生育了。但女人就不一样了,她们还有同样的生育能力。除了妓女这一领域,染这一恶习者,男人大大多于女人。再说,女同性恋也不那么明显,不那么容易被人看见。她们堕落所引起的灾祸也要少些。另外,促使我们制裁男同性恋关系的重要理由之一,是他们对公众生活的扭曲和欺骗。一些消灭这种瘟疫的决定性措施就要出台。……如果这样的病因不被消灭,这种顽疾就会大规模表现出来。我们所形容的对公众生活的欺骗,用在妇女身上十分勉强,因为她们在公众生活中起的作用较小。” [117] 至于那些打上烙印的不见容于社会的妇女,如妓女、穿着过于暴露的艺术家、脾气古怪性情顽固者,这些人中很多都是同性恋,都是削弱战斗力的因素。因为战争需要她们有一个能生育的肚子,纳粹当局对此十分担心。 [118]
克劳迪娅•肖普曼写道:“1940年11月10日,埃利•斯米拉和马格雷特•罗森贝格被送往拉文斯布吕克,关在柏林以北妇女集中营中简陋的木棚里。斯米拉刚满36岁,罗森贝格30岁。登记簿记录的逮捕她们的理由是同性恋。不过,给她们戴的是红三角,在分类中这是政治犯待遇,而粉红色三角是留给男同性恋的。因此女同性恋在囚犯中并不是特殊种类。任何人都不知道,这些女人在被捕前是在一起生活的。我们同样也不知道,她们是否在集中营里幸存下来。”克劳迪娅•肖普曼还谈到埃尔泽的故事:她同一个妇女在波茨坦一起生活,好像是被人检举的。她被送往弗洛林堡集中营,后又转到拉文斯布吕克,被安排在纳粹分子的妓院中,他们许诺很快释放她,但并未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