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把职业当职业。Business is Business. 这意味着给职业放在生活中的恰当位置,也意味着清楚职业的投入和产出。职业在生活中的位置因人而异,很难说那种比例恰当。我个人偏好是不把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有一点需要清楚,一旦界定了职业在生活中的位置,就会有相应的后果。职业肯定不是一切。成功的职业,或许能导致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但未必有爱、性、亲情等。在我的理解中,职业是种世俗活动,投入的是精力和时间,产出的是名望、金钱、影响力、闲暇等。如果有终极需求,要找安身立命处,还得在职业外努力。韦伯在“以学术为志业”曾把学术工作看作一种天命,一种召唤。文章写得感人,但反映的是学术工作还没有完全职业化、科层化年代的现实。“上帝的归上帝,国王的归国王。”对上帝和国王都有利。分可俱荣,合或俱损。当然,我这里说的庸常之辈,天才从来不合通例。